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及优秀等次人员记功奖励工作的通知》(梧组通字〔2024〕5号)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对我局机关及直属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2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以下同志给予记功奖励。
一、记三等功 (5人)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1人) 梁珊
原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人)唐英隆 苏志毅胡弘扬
梧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1人) 刘丁广
二、嘉奖(16人)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8人) 黎浩源 徐伟宏 林英 黎海强梁婷 黎经颖 黄锦霞 陈传旭
原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6人) 程家玲 羽冬梅 易小明 侯星杰 韦彩雪 刘俊宏
梧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人) 陈 乐 李锦颖
希望受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体干部要以受奖励的同志为榜样,扎实工作,不断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争先创优,为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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