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4-24 15:50     来源: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落实2024年自治区、市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推进以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满足城乡人民对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农产品的消费需求,提升农业竞争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根据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体部署以及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2024年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424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

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加快推动农业强建设,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持续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推进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满足城乡人民对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农产品消费需求,提升农业竞争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对标对表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持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深入贯彻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要求,加快推进以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聚力优化生产布局、培育生产主体、严格认证管理、提设施水平,加强品牌培育,畅通营销渠道,满足城乡居民消费不断升级的需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强建设、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底,全有效期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总数突破78个。持续打造绿色食品生产和原料基地、有机农产品基地、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基地、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因地制宜发展良好农业规范(GAP)农产品生产基地。力争创建10个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县,形成以基地为核心的优质农产品生产供给体系,各县(市、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规模总量占区域内食用农产品生产规模总和的比重达到20%以上推动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高标准创建1个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力争突破5个,经营主体数突破20家,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8 %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稳步增长,不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是全力推进绿色食品稳步增长。依托地域区位优势,围绕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整县、全地域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产业强镇、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地理标志农产品全产业链保护开发试点等项目带动作用,积极培育绿色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在原有优势产业产品的基础上,加快发展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绿色食品,全方位提高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水平。二是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业、有机农产品。将发展有机农业、有机农产品纳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重要工作推进范围,有计划有重点规划培育一批适合发展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地域、区域、基地和生产经营主体。鼓励相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生产经营主体申请有机产品认证。三是适度发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农产品。各县(市、区)根据当地独特环境、特色产品,鼓励开展种植业、养殖业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不断提高基地管理水平,提升产品竞争力。四是强化政策引导。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任务有可能继续列入党委质量督察考核和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及时足额发放2024年自治区财政绿色有机农产品补贴资金,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安排绿色有机农产品补贴资金。

(二)扩大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是不断扩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机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创建品种范围、生产规模和辐射带动区域,充分依托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生产经营主体,广泛吸纳带动小农户参与绿色优质农产品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品牌化发展。二是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认定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51号)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自治区级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确保辖区范围内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占比达到20%以上。三是继续开展有关生产基地信息采集。2023年已开展一轮三品一标有关生产基地的信息采集工作,该信息采集系统全年皆可填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继续将本辖区符合条件的生产基地进行数据采集、信息填报和动态更新,推动符合条件的基地应填尽填。市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要及时对填报数据进行复核上报。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占比将从系统中导出,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请务必高度重视。

做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作,促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扩大地理标志农产品授权用标企业范围,不断增加地理标志农产品授权用标企业总数;发动地标用标企业进驻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展示体验馆广西馆和广西地理标志农产品(自治民族博物馆),引导地理标志农产品产销对接,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全面发展。

(四)加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登录工作,不断扩大特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一是做好广西名特优新农产品收集登录资源摸底调查,科学统筹推进全市名特优新农产品登录工作。二是做好全国名特优新在册农产品每年一次的年度确认和三年一次的品质检测工作,定期到辖区内获证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实地督导巡查,及时做好跟踪管理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我市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品质和品牌公信力。

(五)坚持严把审查监管关口,确保绿色有机农产品质量。一是要严格入门审查。把好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质量审查关口全面落实审查职责分工,按照申请条件和要求、审查内容与要点、现场检查要点与要求、现场检查报告等相关要求开展审查工作二是严格证后监管。四个最严引导完成上级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100%完成绿色食品年检任务。三是推动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各县(市、区)要督促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规范化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应开尽开。积极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电子化、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线上开证、线上查询、线上亮证等。

(六)大力培树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和产销对接不断升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紧紧围绕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和品牌化发展要求,依托以绿色有机地标和名特优新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开展精品品牌培育计划,有重点地培育一批质量高、品牌响、效益好的绿色优质农产品区域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支持各县(市、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展览展示、科普宣传,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开展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进学校、进社区、进商超、进饭店、进餐饮等消费促进活动。继续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行动集中宣传展示我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和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

(七)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强化企业标准化管理。一是开展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创建。重点抓好蒙山县甜玉米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提升按标生产能力、打造优质农产品精品,鼓励有能力县(市、区)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强化绿色食品全程质量控制与标准化生产成熟技术推广,带动更多小农户加入到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二是开展标准进企入户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将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标准、审查标准、操作规程等印发至有关企业(合作社),同时对部分企业(合作社)进行重点宣讲培训,入户指导企业做好投入品的管控和生产记录的更新完善。积极向绿色食品企业和意向申报绿色食品企业宣传推广绿色食品可用农药清单和农药残留限量要求。

(八)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应用信用+金融模式。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的建设宣传力度,继续在绿色有机地标企业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为金融机构和生产经营主体牵好线、搭好桥,确保有融资需求的绿色有机地标企业政策宣传全覆盖、有融资需求且符合政策的信贷获得率100%

四、其他要求

(一)尽早组织绿色有机农产品申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尽早开展新申报企业的生产指导和服务针对季节性强的农产品,要组织指导企业及早计划,及时做好申报材料整理,一年生作物申请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尽量在播种前一个月提交申报材料从其他机构转至北京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中心认证的有机产品需在证书到期前4个月按首次认证清单提交申报材料做好申报申请的受理和审核工作,适时开展现场检查。要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在202410月前总体完成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上报审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二)高度重视续展和再认证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强化已获证绿色食品续展认证、有机农产品再认证工作,确保已有存量。一是绿色食品证书有效期为3年,2021年获证产品在2024年将陆续到期换证,要提前做好续展换证工作,同时应关注2025年上半年到期产品的续展工作。二是有机农产品证书有效期为1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定专人提前4个月以上在生产季节组织、督促即将到期经营主体及时申报续展、再认证,过期申报者将按新申报产品处理。

附件:2024年各县(市、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指导性计划表


附件

2024年各县(市、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发展指导性计划表

单位:个

设区市

2024年有效期内绿色食品、

有机农产品计划总数

苍梧县

17

岑溪市

9

藤县

21

蒙山县

16

万秀区

6

长洲区

5

龙圩区

4

合计

78

注:1.有机农产品指经北京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中心认证的产品。

2.产品个数以当年1231日有效期内的个数统计。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