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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做好我市2024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0〕1号)、《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1〕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梧州市2024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月6日。
联系人:覃希
联系电话:0774—3862079
电子邮箱:wzyy3898250@163.com
信函地址:梧州市长洲区竹湾路30号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543003
附件:梧州市2024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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