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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6-02-26 11:49     来源: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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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梧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紧紧围绕农业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2025年,农业农村部公安部中国海警联合通报授予“2024年渔业执法系列专项行动工作突出集体”,获2025年全国渔业安全生产技能竞赛内陆组团体二等奖2025年广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团体二等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判断、新观点和新部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市农业农村领域落地生根,引导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农业产业发展

对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或法治审查8次,全面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文件,如继续贯彻实施《梧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等文件,修订或废止了《梧州市农业产业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梧政规〔2020〕10号)等系列规范性文件。用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八桂农安监管平台,全市已有1539个生产主体纳入追溯管理,实现全程可追溯。召开涉农企业专题协调会,畅通政企联络通道。选派5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重大项目管家”,助力全市重点推进的农业项目建设。

(三)强化合法性审核,推动规范治理

为推进法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优化商环境,聘请律师顾问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等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截至目前律师顾问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5份,确保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及上报市委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律法规制度,严格落实《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对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及预算安排、业务工作重大改革事项等内容严格按照议事规则执行,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五)坚持严格规范执法,护航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后,梧州市农业农村局整合执法力量,通过建立执法专班和委托部分执法事项等措施,加强协作机制建设,强化对县(市、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指导与培训,持续实施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行动,确保改革期间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过渡。2024年改革以来,梧州市共举办各种执法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和执法案件实操培训18期,办理涉农领域违法案件632起,办理跨区域农业违法案件2起。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立足农业农村部门职能,聚焦土地承包、宅基地管理、涉农资纠纷等重点领域,创新工作方法,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是强化部门联动。与司法行政、自然资源、信访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机制。对排查出的疑难复杂纠纷,特别是涉及土地权属、征地补偿等跨部门问题,及时会商研判,共同制定化解方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分析研判。定期对农业农村领域矛盾纠纷进行统计分析,研判发展趋势,查找问题根源。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政策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发生。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通过以案释法、送法下乡等形式,提高农民法治意识,引导农民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通过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公示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广泛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日常业务指导与法治宣传相结合,针对农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横幅数十条,发放宣传资料上千份,使涉农法律法规深入田间地头、农村农户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宪法进乡村”、安全生产进乡村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向广大农民群众普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普法宣传形式单一面,普法针对性有待加强。农业监管对象分布广泛且以农户为主,普法经费经费紧缺,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方式、形式不够深入,农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有待提升。

执法监督方式方法单一,监督范围和深度有限。日常执法监督以案件法制审核、案件审核方式为主,监督人员全程跟进具体专项执法行动为辅,执法监督的深度广度和方式方法有待拓宽、创新。

基层法治人员身兼多职,法治工作推动力度不足随着机构改革纵深推进,基层执法机关法制审查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或者身兼数职,难以集中精力专攻法治建设工作法治人才建设有待加强

三、2026年主要工作计划
   进一步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要求。做好十五五”法治建设方面工作规划并贯彻落实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强化“双随机”抽查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依法化解农业农村领域矛盾纠纷,提升农业农村法治化水平。

进一步加强农村普法工作。顺应农民群众追求更高生活质量的意愿,将普法融入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抓手,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大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重点对象、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监管,深挖根源,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执法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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