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精神,深入实施《梧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紧紧围绕农业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农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判断、新观点和新部署,引导全市农业系统干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促稳定。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按时按质向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梧州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梧州市委编办的要求,我局在《广西农业农村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梧州实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和机构改革等相关情况,对本部门权责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梧州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二是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水平。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计划抽查110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计划抽查4家。因机构改革执法职能下沉,我局继续做好职能下沉衔接工作,将已经制定的种植业抽查计划分派三城区执法人员进行抽查,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抽查任务。
三是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提升工作,动态调整我局34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办事指南,通过优化办事流程、减免办事材料、压缩办结时限,推进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对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文件。如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助推茶产业发展。2024年以来,我局累计争取到上级支持六堡茶产业发展资金2805万元,用于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开发、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设施农业(茶产业基础)等。截至目前,全市六堡茶入选广西农业品牌15个,全市茶业类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9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自治区级7家,市级10家。
(三)强化合法性审核,推动规范治理
为推进法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12个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等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保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及上报市委、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同时进行合同、协议等审核21份,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6次;牵头汇总反馈外单位规范文件及工作方案征求意见42份。
(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律法规制度,严格落实《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对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及预算安排、业务工作重大改革事项等内容严格按照议事规则执行,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处理法律事务和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我局决策提供政策咨询和法治支撑。2024年,我局聘请的法律顾问为我局开展合同审核、文件审核、法律事务咨询等业务共23次(其中回复书面意见15份)。
(五)坚持严格规范执法,护航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启动“一案双查”“行刑反移”程序,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有效震慑潜在非法捕捞行为,梧州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启动“一案双查”行政执法程序和切实落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如办理的“4·3”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实现对“电鱼-收购-运输-销售”违法犯罪团伙的全链条打击,一举摧毁非法捕捞犯罪团伙4个、“看水”团伙1个。及时启动“一案双查”程序,对涉案渔获物进行称重、品种认定、证据固定、价值评估等,2024年出具了21份《非法捕捞致水生生物资源损害的评估报告》,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供了重要证据支撑,23名涉案人员共被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1148万元。同时,我局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对公安、检察部门反向移送的三起案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5000至1.4万多元。通过“行刑民”同步追责,严厉打击参与破坏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利益链,震慑效果明显。自2019年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来,我局已经连续6年严格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累计追究生态赔偿费1500多万元,初步构建起了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操作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推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供优质样本。
二是率先试点优化行政执法权配置,助力执法改革平稳过渡提质效。梧州市是全区内陆唯一保留市级渔政执法职能的地级市。其他水域监管职责下沉后,本局派出6名执法骨干进驻三城区半年进行传帮带指导,确保执法改革平稳过渡、有效衔接、顺利开展。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边界,理顺不同执法层级协调配合关系,出台了《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明确了市县执法权限,设置了执法协调机构,规定了协调方式和程序,确定了执法联动等内容,从而建立和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的新型执法机制,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今年以来,通过加强市县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有效解决多头执法、执法缺位、执法越位等不良现象。2024年,我局接到各种渔业违法投诉举报46起,同比下降20%,查处非法捕捞行为6起,立案处罚3起,收缴涉嫌船舶只17艘,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起,追究刑事责任1人。
三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今年以来,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2条,通过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公示涉企行政处罚信息0条;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做好信访受理以及涉及网箱鱼养殖户的情绪化解,做好死鱼补助政策宣传解释,多举措处置2020-2021年西江干流梧州段发生的三次网箱养殖死鱼事件以及2022年3月西江干流梧州段网箱养殖清理整治工作延伸出的网箱养殖户的多种诉求,化解我市农业农村领域涉稳风险。
(七)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4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委员提案23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成,书面答复已按时上传了网上办理平台,可主动公开的均已挂网公示。
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在信用信息网按时公示3个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组织案件集体讨论3次,出具法制审核、案件审核文书7份,组织全市执法机构开展案卷评查1次,审核的13个行政处罚案件其当事人无一提出行政复议和诉讼,受理其他行政复议案件1件(投诉举报人)。直接参加具体专项执法行动3次,对执法办案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指导,监督局10多个建设项目招投标、竞标、验收等活动。
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对照自治区、梧州市政务公开要求,规范、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在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动态867条、部门规章文件16条、人事信息9条、提案议案答复2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7条,处理12345投诉热线平台工单38条,依申请公开5条,处理市委网信办转来的网民留言6条,回复网友其他咨询2条。
(八)广泛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年内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开展学法用法专题学习培训及行政执法人员换证(续职)考试35人次,组织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60人次。
二是加强农村法治教育。牵头开展2024年全市民法典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护航高质量发展系列普法活动。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普法宣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指导各业务科室及直属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网络、进机关开展形式多样的涉农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三是加强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学法用法。通过加强对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种子、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机构改革留职能未留编制。今年执法机构改革,市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再保留,其他四个领域执法职能下放三城区,三城区范围西江、桂江、浔江主干流渔政渔港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管职能回归市农业农村局,但执法人员编制全部分流,局机关没有增加执法人员编制,执法力量紧缺。
(二)广大农民法治素养还不够高。当前法治宣传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仍然不够深入,农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有待提升。
(三)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距离群众期待还有差距。目前部门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较过去更为艰巨,但现有的人力、物力等保障水平与新形势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法治建设工作人员是兼职人员。导致法治政府建设需求和供给脱节,成效不够明显,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三、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要求。贯彻落实《法治梧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强化“双随机”抽查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依法化解农业农村领域矛盾纠纷,提升农业农村法治化水平。
(二)进一步选优配强法治队伍。加强与上级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的沟通,争取增加适当执法人员编制,多渠道引进法治人才,充实农业法治力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找差距补短板,提升农业法治队伍业务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普法工作。顺应农民群众追求更高生活质量的意愿,将普法融入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抓手,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进一步完善决策规则和制度。继续规范和完善我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加强制度建设工作,以规则、制度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以规则制度保障行政工作的开展。
(五)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大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狠抓重点对象、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深挖根源,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执法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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